白羽如霜出塞寒,胡烽不断接长安。
元美手持插着白羽的军事文书,冒着霜冻的寒气出行塞外。东北边境的异族侵扰边关,那报警的狼烟在相连不断的烽火台上一个个燃起,直抵京城。
城头一片西山月,多少征人马上看。
元美出行之时,正当拂晓,城头上斜挂一弯西垂的冷月。天明以后,一场恶战又会在前线爆发。戍守边关的将士们人未卸衣,马未卸鞍,他们正焦急地翘首等待着京城的决策到来。
参考资料:
1、 毕桂发.毛泽东批阅古典诗词曲赋全编 下册:中国工人出版社,1997.07:9402、 朱安群.明诗三百首详注: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10:324白羽如霜出塞(sài)寒,胡烽(fēng)不断接长安。
羽:指羽书或羽激,为古时征调军队或用于军事的文书,上插鸟羽,表示紧急必须迅速传递胡烽(fēng):指北方少数民族入侵的边警,烽:即烽烟,烽火,古时边境有敌入浸即举烟火报警。接:接近,直抵。长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北,为中国古都之一,西汉、 隋、 唐等朝代皆定都于此。后常通称国都为长安,这里实际指当时的首都北京。
城头一片西山月,多少征人马上看。
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征人:出征在外的将士。
参考资料:
1、 毕桂发.毛泽东批阅古典诗词曲赋全编 下册:中国工人出版社,1997.07:9402、 朱安群.明诗三百首详注: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10:324开篇“白羽”两字就点明边塞军情紧急,古时军事文书插上鸟羽,表示此书十万火急,须像飞鸟一样迅速传递,故称羽书或羽檄。“霜”字既形容鸟羽之白,又烘托塞外之寒,而且还暗含形势险峻的意味。首句勾勒出一幅信使带着那份如含严霜的羽书,冒着塞外的寒风策马飞奔的画面。
第二句“胡烽不断接长安”,“胡烽不断”形象地点明外族屡侵边境。长安是唐代国都,“接长安”应前句“出塞寒”,表示边境频频告急,战报直入朝廷,军情之峻急尽在不言之中。
诗的前两句给全诗笼罩上紧张的战争气氛。这两句用战争所特有的镜头——羽书、胡烽,极写边事严重,句式急促,紧迫之感跃然纸上。
后两句写军士出征应战。“城头一片西山月,多少征人马上看”,这两句承上而来,又移步换形,节奏由急促变舒缓,内容从战事转抒情。月可以说是写边塞的诗作中最常见的意象之一,月照边关,使塞外景色壮阔而悲凉,朦胧而凄清,颇具边塞情调,诗人在第三句里,把边塞的月夜写得非常静美;诗中的“一片月”。不仅能衬托情意,而且能喻示时间,渲染气氛。天下共一月,何必有西山东山,家乡异地之分。诗中的“西山月”含意很深,“西山”与“边塞”、“胡烽”暗自相联。又同下句“征人看月”情融意合,构成佳境。而征人看月,则又交织着怀念家乡的愁情与立功边塞的雄心。“多少征人”,意即许多离乡远征、抗敌卫国的将士,他们都是人,立身边塞,目视明月清辉,心头泛起思乡之情。“马上看”就含蓄着这种情感,战士们骑马奔赴塞外或巡逻边境中,抬头看望高悬空中的明月,既思念亲切的家乡,留恋美好的人生,又准备为保卫祖国的大好河山而誓死战斗。因此,后两句既带有唐代边塞诗中常见的那种雄豪悲壮的格调,又有一种缠绵的情致,总观全诗,诗人故意于此设下不和谐音符,借助艺术辩证法的力量,以静显动,创造出一种物我相融,表里一致的境界。
这首诗是明人李攀龙写的一首送别诗,元美即王世贞。王世贞此次出行,与防务有关,故诗人送诗为其壮行,诗中“征人”句即点送行之意。此诗虽貌似唐诗,但也透露出作者对现实的担忧。全诗仅四句,前三句着力写景,渲染气氛,为后一句抒情奠基。前两句选用白羽、寒塞,胡烽、长安四组意象, 强调军情的紧急,为元美的出行渲染气氛。下两句以西山之月连接征人与京城,既表现征人不恋京城,竭力守边,又希望元美能勉力边务,不辱使命。诗苍劲雄阔,意境深幽,颇有唐代边塞诗风格。李攀龙诗刻意规模唐调,乐府诗尤多割剥古人字句,但此诗笔调凝练,意境雄阔,风格劲健,颇得唐代边塞诗的神韵,做到了神与貌合。
参考资料:
1、 朱惠国.中国古典文学精品选注汇评文库 元明清诗、词、文: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07:1272、 上海辞书出版社文学鉴赏辞典编纂中心.元明清诗三百首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01:166虑天下者,常图其难难而忽其难易,备其难可畏而遗其难不疑。然而,祸常发于难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难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难不及者,天道也。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难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难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难能周,非法术之难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难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筹划国家大事的人,常注重艰难危险的一面,而忽略素常容易的一面,防范随时会出现的可怕事件,而遗漏不足疑虑的事件。然而,灾祸常常在疏忽之际发生,变乱常常在不加疑虑的事上突起。难道是考虑得不周到吗?大凡智力所能考虑到的,都是人事发展理应出现的情况,而超出智力所能达到的范围,那是天道的安排呀!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秦始皇剿灭诸侯,统一天下后,认为周朝的灭亡在于诸侯的强大,于是改封建制为郡县制。满以为这样一来就会根除战争动乱,天子的尊位可以代代安享,却不知汉高祖在乡野间崛起,最终颠覆了秦朝的江山。汉王室鉴于秦朝的孤立无辅,大肆分封兄弟、子侄为诸侯,自以为凭着同胞骨肉的亲情,可以共辅江山,不生变乱,然而吴王刘濞等七国还是萌生了弑君篡位的阴谋野心。汉武帝、汉宣帝之后,逐渐分割诸侯王的土地,削弱他们的势力,这样便以为平安无事了,没想到外戚王莽最终夺取了汉家的皇位。光武帝刘秀借鉴了西汉(哀、平)的教训,曹魏借鉴了东汉的教训,西晋借鉴了曹魏的教训,各自借鉴其前代的教训而进行防备,可他们灭亡的根由,都在防备的范围之外。唐太宗听传言说:将有带“武”字的人杀戮唐室子孙,便将可疑之人找出来统统杀掉。可武则天每天侍奉在他身边,却怎么也没想到她。宋太祖看到五代的节度可以制伏君王,便收回节度使的兵权,使其力量削弱,容易对付,哪料想子孙后代竟在敌国的困扰下逐步衰亡。这些人都有着超人的智慧,盖世的才华,对国家乱亡的诱因,他们可谓考虑得细致,防范得周密了,然而,思虑的重心在这边,灾祸却在那边产生,最终免不了灭亡,为什么呢?或许智力谋划的只是人事的因素,却无法预测天道的安排。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良医的儿子难免会病死,良巫的儿子难免死于神鬼,难道是善于救助别人而不善于救自己的子女吗?这是善于谋划人事而不善于谋利天道啊!古代的圣人,知道国家将来的变化,不是人的智谋能考虑周全的,也不是政治手段能控制的,不敢滥用限谋诡计,只是积累真诚,用大德来感动天心,使上天顾念他(对百姓)的恩德,像慈母保护初生婴儿那样不忍心舍弃。尽管他的子孙有愚笨不贤良足以使国家灭亡的,而上天却不忍心立即灭其家国,这才是思虑得深远呀!假如不能用大德赢得天心,仅凭着微不足道的智谋,包揽天下的事务,想使国家没有希望危亡,这从道理上是讲不过去的,难道天意会如此安排吗?
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灭诸侯:指秦先后灭韩、魏、楚、赵、燕、齐六国。封建:指自周以来的分封制。郡县:秦统一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任免。汉帝:指汉高祖刘邦。起陇亩之中,刘邦出身农民家庭。起兵反秦前,只做过乡村小吏“泗水亭长”。陇,田垄。建庶孽:指汉高祖即位后大封同姓诸侯王。七国:指汉高祖所分封的吴、楚、赵、胶东、胶西、济南、临淄七个同姓诸侯王。篡弑之谋:汉景帝在位时,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以诛晁错为名,举兵叛乱。王莽:西汉末年外戚,逐渐掌权后称帝,于公元九年改国号为新。祚(zuò做):皇位。光武:东汉光武帝刘秀。哀、平:西汉末年的哀帝刘欣、平帝刘衎。晋:指西晋。唐太宗:李世民。武氏之杀其子孙:648年(贞观二十二年),民间流传《秘记》说:“唐三世之后,女主武氏代有天下。”太宗问太史令李淳风,答道:“臣仰观天象,俯察历数,其人已在陛下宫中,不过三十年,当王天下,杀唐子孙殆尽。”武氏:指武则天,她十四岁被唐太宗选入宫中为才人。高宗时立为皇后,参预朝政。中宗即位,临朝称制。次年废中宗,立睿宗。689年(载初元年)又废睿宗,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执政数十年间,屡兴大狱,冤杀许多李唐宗室和朝臣。宋太祖:赵匡胤,宋朝开国皇帝。五代方镇:指唐代以后五代的后梁朱全忠、后唐李存勖、后晋石敬瑭、后汉刘知远、后周郭威等拥有兵权的藩镇。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这是一篇史论。作者列举历代兴亡的史实,指出历代君王仅仅片面地吸取前代灭亡的教训而忽略了另外一些被掩盖的问题,但却将原因归结为非人智能所虑及的天意。论证“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目的在于给明代统治者提供历史教训,使之“深虑”长治久安的道理,并采取相应的办法。
本文系针对明初的政治形势而提出的治国方略。明代建国后,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曾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注意潜在的危机。作者就历代兴衰的史实,提出了有关长治久安的积极性的建议。
文章的开始先从“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谈起,并把这种现象和天道挂上了钩,这是作者立论的核心。在作为全文重点的第二段中,作者列举了大量史实,从秦始皇一直谈到了宋太祖,其用意也是为了证明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应该说,这些翔实的历史经验是可信的,是有强烈的说服力的。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写作本文后不久,明朝就发生了“乱”。明太祖死后,其孙建文帝即位,由于和某些亲王产生了矛盾,终于导致了“靖难之变”,方孝孺本人也死在这次动乱之中。从这一点来看,作者还是有一定的预见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总结,作者再一次点明全文的主旨。在语言的运用上,作者尽量发挥了他那犀利而坚定的文风,做到了既能说理透彻,又能通俗易晓,这在他评论前代帝王时可以充分看出。
由于思想上的局限性,作者对“天道”的理解还带有一定的宿命论的色彩。“不可以谋天”的提法实际上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人事以听天命”的消极态度。
下床着新衣,初学小姑拜。
幼女下床穿上新衣,初次学着新娘的拜堂礼。
低头羞见人,双手结裙带。
恐怕他人取笑羞的不敢抬头,紧张的不停抚弄裙带。
下床着新衣,初学小姑拜。
小姑:这里是新娘的意思。
低头羞见人,双手结裙带。
结:扎缚、抚弄的意思。
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专门吟咏幼女(含少女)的诗作数量不多,但这类诗作大都写得富有诗趣,颇具特色。西晋著名诗人左思的《娇女诗》可谓中国古代最早写少女情态的妙诗。此诗极尽铺陈之能事,着力描绘诗人的两个女儿——小女“纨素” 与大女“蕙芳” 逗人喜爱。正如明代谭元春所评:“字字是女,字字是娇女,尽理、尽情、尽态。”明代诗人毛铉的《幼女词》,尽管仅有20字,但状写幼女情态逼真传神,“如在目前”,较之左思280字的《娇女诗》毫不逊色。
毛铉的《幼女词》仅寥寥数语,便使一个纯真可爱的幼女形象跃然纸上。诗的前两句,写幼女下床穿新衣,初次学着“小姑”(此处指新娘)成婚时拜堂。这里,由幼女“下床着新衣”的动作引出其“初学小姑拜”的另一动作,并在“学小姑拜”之前着一“初”字,便突出了其情窦初开。诗人写幼女“学小姑拜”,旨在描绘其心态,故诗中并未具体描绘她学拜的情景,这一点与施肩吾《幼女词》别无二致。三、四两句笔锋一转,以幼女的动作摹写其含羞之心态。“羞见人”,这是直接点明幼女害羞,怕别人取笑她“学小姑拜”。“双手结裙带”,这是写幼女以双手扎缚、抚弄裙带来掩饰其含羞之情。而她要“结裙带”,就得“低头”,其不自然的心理也就被上述自然的动作所掩饰。此诗描绘幼女情态,语言质朴自然,看似信手拈来,实却颇见功力。读之,给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之感。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有两句诗“忽忆情亲焦土下,佯看罗袜掩啼痕”(《所闻》),写一个给豪门侍宴的“娇女”(侍女),在豪门酒宴上以“佯看罗袜”这一动作掩饰其“啼痕”,以及她失去亲人(亲人被战火夺去生命)后的悲情。鲁迅先生的这两句诗是现实的写照,或许他在写作时也受到毛铉《幼女词》的启发。
施肩吾的《幼女词》与毛铉的《幼女词》都惟妙惟肖地描绘了个性鲜明的幼女的形象,也都以稚态见童心,富有诗意、诗趣。但其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在于幼女的年龄略有差异,交代其年龄的方法不同,还在于幼女的稚态与表现手法有别。施诗中的幼女年仅6岁,这是以“幼女才六岁” 直接点明的。毛诗中的幼女年龄多大,诗中并未直接点明,让读者自己从字里行间去寻找答案。此幼女不是像施诗中的幼女那样“学人拜月”,而是学“小姑”成婚时拜堂。可见她已不止“六岁”了。她知道“着新衣”,还知道“羞见人”,甚至懂得掩饰自己的羞态,去“双手结裙带”,可见她稚气未尽,仍是“幼女”,尚未成人,否则,她也做不出“初学小姑拜”的动作了。
施诗写幼女的稚态,突出其弄巧成拙,从而,见其童心。在写法上,施诗先直言幼女少不更事,分不清“巧”与“拙”,为下文写幼女弄巧成拙埋下伏笔;然后,以“向夜在堂前,学人拜新月”这一反映其稚态的动作描写照应上文,为“未知巧与拙”作了形象的注脚。这里,既有幼女年龄与其行为的不相称之明比,又有他人之“巧”与幼女之“拙”的暗比。如此着墨,就使幼女的形象活了,动了。
毛诗写幼女的稚态,着重反映其情窦初开,羞于见人之童心。毛诗通篇采用白描手法,一句诗就是一幅画面,逼真地勾勒出了幼女一系列的动作。在写法上,除了写幼女“学拜”这点相似外(其实二者学拜的内容也不一致),其余的皆与施诗明显有别。诗中通过幼女下床穿新衣,学着“小姑”成婚时拜堂,低下头,用双手扎缚、抚弄裙带等一系列的动作描写,以及“羞见人”的心理描写,突出幼女又要学拜,又知害羞之个性,把个特定年龄和环境中的“幼女”写得纯真可爱。施诗中的幼女,少不更事,“学拜”,纯属其好奇心所致;而毛诗中的幼女则要懂事得多,因为其年龄要大些,她“学拜”之因,除了好奇心之外,还在于情窦初开,诗中一个“初”字可谓道出个中信息。施诗笔法较直,毛诗笔法较曲。
明代文学家李贽曾道:“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意为天下最妙的文章,无一篇不出于具有童心(真心)的作者之手。其实,赋诗亦然。童心诗心,相映成趣,尽管笔法不一,但诗必妙而耐读。这也为施肩吾与毛铉的两首《幼女词》所证实。
一、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必须要辅之以科学有效的措施。寓言中的庸医扬言他专治驼背,经他着手的病人,都能治好。但是他的治疗方法却是用两块木板夹住病人,用人在木板上面踩踏。这显然不是科学的治疗方法。我们每个单位在年初时都会提一些年度目标,向职工展示美好的前景。比如许多单位都会说要改善职工生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这本是个很好的愿望,也是受职工欢迎的愿望。但如果在实现这一目标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那就成“庸医”了。这种例子不是少数。如有的单位通过乱收费来增收,有的通过非法手段来增收。今天报上刊登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已判刑),就是要求每一个私营业主向纪委缴40万元买一块纪委颁发的保护牌,不买的话就通过种种手段刁难,甚至把业主“双规”。这样的人不是“庸医”是什么?这样不但没有为职工谋好利益,反而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二、一定要分清轻重,不能本末倒置。寓言中的庸医把病人治死了,驼背的儿子找医生评理,他却说:“我只管把他的驼背弄直,哪管他的死活!”他的错误就在于顾此失彼,轻重不分,本末倒置。在回答治驼背与救性命这两者之间谁更重要的问题时,他选择了前者,即轻者。而对更重要的“性命”,他却忽视了,因而酿成了把活人治死的恶果。我们平时的工作中,也经常要治理一些不良现象,如职工上班不遵守纪律、工作积极性不高、违犯操作规程等等。在出台一项管理措施或有关政策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其实施的后果,避免因为治理了这些问题,又衍生出了其它更加严重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操作走样,或是因为政策、措施本身不完善,必须及时纠正,以免酿成恶果。假如寓言中的医生听到病人呼救时,能及时停下来,病人就不至于丧命了。